申請遺體入館及出館流程

壹、申請遺體入館
- 服務時間:每日(含例假日)24 小時,隨到隨辦。
- 受理地點:上班時間於服務中心;夜間於值班室。
- 受理流程:
- 填寫設施使用申請書、寄存遺體申請及業者聯保切結書。
- 應繳證件:
- 一般遺體:死亡診斷書或死亡通知。
- 意外或無名屍:相驗屍體證明書或屍體待驗通知。
- 申請人與亡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(或可證明關係之戶籍謄本)。
貳、申請遺體出館
- 服務時間:每天 08:00-12:00 及 13:00-16:30。
- 受理地點:殯儀館服務中心。
- 受理流程:
- 填寫領取大體申請書,並核對關係證件。
- 費用結算:於出館日前三日補齊證件並結算、繳交規費。
- 核對領取:出示收據經管理人員核對、家屬確認無誤後,予以退冰出館。
參、申請瞻視遺體流程
瞻視應於每日 08:00-12:00、13:00-17:00 辦理登記,每次以 10 分鐘為限。
- 限制條件:瞻視者須為亡者直系血親三親等內親人或配偶,其餘親友須由上述家屬陪同。
- 流程步驟:
- 至服務中心出示證件並填寫「遺體瞻視登記簿」。
- 由管理人員陪同至冷凍庫,開啟櫃門並移動屍盤以利瞻視。
- 結束後由管理人員將屍袋歸位並關閉櫃門。
- 注意事項:瞻視時不得觸碰遺體,並須聽從管理人員指示。
肆、申請禮廳與靈堂流程
- 服務時間:每天 08:00-12:00 及 13:00-16:30。
- 受理地點:殯儀館服務中心。
| 申請項目 | 作業步驟 |
|---|---|
| 禮廳使用 | 1. 查看使用狀況 → 2. 填寫申請書 → 3. 審查證件完成手續 |
| 靈堂使用 | 1. 查詢使用狀況 → 2. 填寫申請書 → 3. 審查證件完成手續 |